上一篇還在想說我大一的時候在搞什麼東西,
真是得來不費功夫,
我還是小大一時就是在玩這種網路點點名的鬼東西阿!
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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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大小聲 第三波活動資訊
【徵文對象】:全國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所在學學生
【徵文主題】:1、記得那年大一時 2、校園美食
【收件時間】:11月10日至12月9日截止收件
雖然已經脫離學校生活,
但是寫在私人的空間,
也不是什麼殺人犯火的大事情,
更不會有人拿刀架著要我拿出學生證,
就算我拿不出學生證,
也用不著在大庭廣眾之下哭哭說什麼退出比賽,
然後法官更不會考量我犯行輕微、深具悔意,
判我勞動服務或是寫悔過書,
因為我從來都沒有偽造文書,
要不然可就是糗大了!
還記得在大一的時候,其實我已經忘了那時候在幹麻,
晚上甚至怕父母擔心我念書念的太晚,
所以都是早早寢室熄燈,
再偷偷用小鑿子挖開牆壁,藉由鄰居的燈光來念書,
雖然我的房間是緊鄰防火牆這樣,
山不轉人轉,
靈機一動就到鄰近的公園抓了好幾百隻螢火蟲,
不失為不錯的照明設備,
後來發現小蟲子怎麼不發光?
才發現全部都是蟑螂這樣!都市哪裡來的螢火蟲?
我想不會有人對我每天奮發向上的讀書感興趣,
本來這種清新脫俗的立志故事,
一向都不是受到現行灑狗血的主流社會青睞,
所以也就輕筆帶過便是。
如果要說灑狗血的故事,也不是沒有,
像是我和黑熊格鬥,最後使出無敵風火輪、
或是如來神掌一招打趴火雲邪神什麼的……
難道連我師兄是李小龍都要跟你說阿?!
校園美食就更不用說了,
近山傍水使我們無從選擇,
只能乖乖走進地下室,
還記得吃下第一口時留下的感動,
讓我在當兵用餐時更是默默滴下眼淚,
伴隨那懷念的好滋味。
那瞬間我彷彿看見…
不說也罷!
說了你們也是不會相信的,
不說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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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裏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去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
仍然組成20個問題,傳給其他8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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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從網路上幹來的東西,
就是把自己的名字轉化為武器之類,
還滿趣味的,
就放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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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厚道點到了,
竟有點興奮,
I haven't seen it for a long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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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玩這種遊戲了,
那天看到僵老大的網誌有這種好貨,
還特別下跪求他別鎖右鍵讓我複製一下,
好險僵哥也算是夠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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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規則:被點名者要在自己blog上寫答案並接著出一個題目,
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七個人,
並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你被點名了"
這七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註明是從哪一個 blogger 傳來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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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很閒,
就叫志雯去寫網誌,
再來點我,
哈哈~夠犯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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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之前還義證嚴詞的跟金賢說,
我不會寫他的問題串聯,
結果咧?
果然還是犯賤,自己嫌無聊去複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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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規則:被點名在自己 blog 上寫答案?出一個題目,
然後把題目丟給另外五個人,而且到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已經被點名了。
這五個人在自己的 blog 注明是從哪一個 blogger 那裏傳來的題目,
然後寫下答案,另寫一個問題,再去貼另外五個人。比如你自己回答 35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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